导游人员导游证IC卡遗失或损坏,申请补发的,应报送下列材料:
一、身份证复印件2份,导游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;
二、《申请导游证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,在颁证性质一栏须注明“遗失补发”或“损坏补发”);
三、导游证遗失的,持证人须在市级报刊登载“证件遗失作废声明”(内容包括导游证IC卡编号、姓名、卡号)。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后,持登报启事、导游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、身份证原证及复印件、所在单位开具的证件丢失证明,再申请“遗失补发”导游证;
四、导游证损坏的,在申请补发的同时将损坏证件原件交回发证机关。
附件:
《申请导游证登记表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