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亳州市旅游局同岗替代制度

亳州旅游政务网 2006-9-21 16:04:15 来源:
  

   一、 为确保本局各岗位工作能够顺利进行,不因某个工作人员故意离岗而影响工作。特制定本制度。

    二、本局机关各岗位均实行“替代制”,所有岗位均设立AB

    三、各岗位工作以A角为主,并负最终责任

    四、B角的产生:局长离岗时,有局长指定一名副局长代行其职责;副局长离岗时由局长指定其他副局长或由局长本人代行其职责;科室负责人离岗时,由分管副局长或局长指定专人代行其职责;科室内部工作人员离岗时,由科室负责人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代行其职责,并向分管局长汇报。 

    五、A角因故离岗,不论时间长短,其工作均由B角承担

    六、A角归岗后,B角应将A角离岗期间的工作情况,向A角汇报

    七、A角因故离岗前,应先征得直接领导同意,并向B角进行工作交接

    八、B角在A岗期间要认真履行所代岗位职责,对按规定应及时办理相关业务,不得借故推委、留置、拖延。需要向分管领导、直接领导请示、汇报的问题,要及时请示汇报,并按领导指示及时办理。

责任编辑:曹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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